提出如下问题:
政府和A企业合作经营公用事业项目,将国有土地作为办公场地,现A企业将办公场地其中一小部分转租给B公司,请问这样合法吗?房产税及相关税怎样交?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税法对此行为的合法方面没有说明。但是对于出租的场地,需要按租金的12%来缴纳房产税,此有税法规定:
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