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跨地区成立研究所
1,那么我可以把所有研究所的费用(含租金,工资,办公,仪器日常开销等研发费用)正常走入账务是吗?
2,跨地区的发票等,我也可以吧这些费用拿过来入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来信,答复如下:
1.研究所如果不是独立的税务登记主体,贵公司可以将研究所的费用在贵公司总部核算财务处理。研究所如果是独立的税务登记主体,则贵公司需要独立核算。对此,主管税务局有明确的核算要求,建议和主管税务局联系沟通。
2.对跨地区发票,贵公司可以进行帐务处理。
3.关于跨地区成立的研究所具体税务问题,建议和贵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局以及研究所所在地主管税务局咨询沟通。
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