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近期计划利用未分配利润来转增注册资本,请问:涉及到的相关个人股东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由中国结算中心代扣代缴,还是自己到当地所在的税局缴纳,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第七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以上规定,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征收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如您企业的股东为个人则您企业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从以上可以看出,需要由贵公司代扣代缴。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