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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2015-05-04 17:19:1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的经营范围只有种植,现在核算属于生物资产---未成熟资产,即筹建期,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可是当地财政按种植葡萄苗面积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一笔资金200万元,企业以做营业外收入,本来种植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第27条,实施条例86条,是对企业销售所种植的苗木进行销售所得进行免税(企业所得税),可是我单位还没有苗木销售业务,只是财政拨付的以奖代补兹金,请问这笔营业外收入可以免企业所得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与收到年度先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规定作不征税收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七、关于企业不征税收入管理问题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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