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2014年10月13日有人冒充公司卢总QQ给客户汇款60万。
我司财务人员发觉受骗后,于当天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新益州治安派出所报警,受案民警张艺兴也给我们出具了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
现因2015年5月30日前需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司将60万确认为2014年资产减值损失。派出所只能出具上述文书。
确认2014所得税汇算税前扣除该笔损失。
如何扣除该笔损失的具体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资产减值损失:除金融、保险企业外,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凡提取了减值准备的需作纳税调整。
2、资产损失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申报。具体见以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没有更新的文件。提供报案及结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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