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外资企业的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净利润的10%,如果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请问老师企业发展基金
是否可以和储备基金一起统计?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企业发展基金和储备基金应当分开核算,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一)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