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2013年5月注册的一家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当时注册资金到位20% 100万已验资,后来股东投入150万,未经过验资,入在实收资本科目,请问:股东后投资的150万元需要验资吗?不验资能入实收资本科目吗?另外确认一下,注册资金认缴制下注册企业收到的股东的股金应该入什么科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2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五、删去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六、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实行了认缴制,那么就不存在对资本金进行验资的监控了,企业收到注册的股金可以直接记入实收资本了。
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