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请问那些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那些属于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项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是从8月1日开始,所以8月份购买小轿车并取得的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
车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