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专家补充回复 | |
| 专家回复 |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视同销售行为中(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如果贵公司将该样品用于对外宣传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
| 专家回复 | 不好意思打错了。谢谢.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