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境外A企业(美国)投资境内B公司股份50%初始成本4000万人民币(投资时含部分现金及无形资产),后境外C公司(以色列)收购境外A企业(美国),间接持有境内B公司50%的股份,后境外C公司(以色列)以2.95亿人民币出让间接持有境内B公司50%股份给境内公司D,请问1、那么税收协定是中国与以色列还是美国?2、股权溢价如何计算(需考虑B公司的资本公积)吗?3、现股权转让时需考虑当时初始投资时的无形资产吗?4、涉及税种和相关文件?5、C公司和D公司股权交易委托B公司办理代扣代缴相关税费,B公司收到的完税证明如何账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那么税收协定是中国与美国,因为收购后境外C公司(以色列)间接持有境内B公司50%的股份,可见境外A企业(美国)还在存续,境外C公司(以色列)以2.95亿人民币出让间接持有境内B公司50%股份给境内公司D,其实质还是境外A企业(美国)出让持有境内B公司50%股份给境内公司D。
2、不需考虑B公司的资本公积,只需按转让价格减去初始投资额计算所得税。
3、现股权转让当时初始投资时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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