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单位成立了两个公司即葡萄种植公司、葡萄酿造公司,现问题如下:
一、种植公司:
1、我单位自2012年开始种植葡萄树,期间种植费用支出一直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截至2015年葡萄已生长4年,目前我们公司计划2016年试酿酒(酿酒设备还没有安装调试),我想请教一下建设期的长短应该怎样确定,我该在什么时间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呢?
2、葡萄树的折旧年限依据有吗?麻烦提供一下文件依据。
二、酿造公司:于2015年4月成立,前期的人员工资、社保及期间费用都可以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吗?还是要区分管理人员及现场人员呢,目前公司共有办公人员5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 在建工程在完工建成,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在建工程如果遇到了跨年的时候,已完工95%以上的工程还应该进行预转资,等工程全部完工后再进行调整,但不再计提折旧。 3,完工后的当月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即:实质性建造已经完成或发生在在建工程上的支出很少,这时就可以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也就是:在准则理论上是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在实务上一般是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资料)为准。 4,在建工程是归集设备能正常使用前所发生的费用,也就是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2、葡萄树属于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从收获葡萄开始提折旧,折旧期为为10年,年折旧率为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3、前期的人员工资、社保及期间费用全都记入到“在建工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