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现在在浙江租有房屋做为办事处,出租方是私人,他不开发票给我司,但我公司需要发票才能入帐。公司为承租方,公司想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请问: 1、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是房屋的所在地,还是我司所在地?(我司在重庆); 2、出租方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能开发票吗? 3、如果要去代开发票,需要些什么手续资料? 4、我司需要承担些什么税费?税率? 5、有相关文件规定没有?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应该是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局
2.以租房合同去开具发票
3.合同、身份证明资料等
4.营业税,房产税,个税,印花税及各类附加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提供以上信息供您参考,谢谢您的提问!如有疑问,请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