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公司之前是实缴制的,注册资本是50万,后来增资过变成认缴制1亿,两个股东分别占50%,现在两人分别转10%的股份给第三方自然人,请问这个股权转让作价应该怎么写?
另外转让人的税收是怎样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股权转让价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协商的价格,可以依据协商后的价格填写。
2、关于个税的征收,您可以参考一下下面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因为贵公司的这种形式是比较特殊的,所以应当符合上述文件第五条的规定,建议贵公司到所属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为您确认一下股权转让原值,确认原值后公司再根据转让价格与股权原值的差额计算交纳个税。
谢谢您好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