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单位召开项目评审会,外请专家并支付专家评审费。请问单位财务人员就发放的专家评审费们如何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准备哪些资料?要缴哪些税?税率分别是多少?如不要发票直接发放评审费是否可行?这样单位会产生哪些税务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公 司支付个人劳务费需要提供劳务发票和合同、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款人或支付方可到税务局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可至个人居住地(一般以身份证为准)或支付企业注册地税务局开具发票,办理开票事宜应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支付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收款方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款可刷卡支付,支付方公司应将个人缴纳的税单附凭证后,作为收款人个税和营业税(增值税)已缴纳的依据。
营改增之后, 评审费交什么税、开什么发票,要根据评审费的具体内容而定。评审费属于税法所称部分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的,如企业各类资质评审费等,属于营改增范畴,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公司取得了合法的凭证--发票,涉及支付的劳务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贵公司不取得合法的票据,则不能在税前扣除,要做纳税调整。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