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安徽省对于新三板企业定增扩股产生的印花税能否减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目前没有查到关于印花税减免的相关规定。或者您也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再咨询一下,看有没有地方性优惠政策。
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