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免增值税企业进项发票是否需要进行认证?固定资产的进项如何进帐?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入的固定资产除了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余的只要不是直接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职工福利其进项税都可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13号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