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追加一下昨天我们在投资方香港企业借款结息的问题,我单位去年去当地税务局开了利息发票,并代缴了营业税及附加,今年再去开时,税务局说开不了,得对方开票.票据是应该他们出对吧?我们可以按开票金额代为申报营业税及附加?7%的利息所得税是对方自行缴纳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发票应当是由取得利息方开具,如果对方公司在当地没有设置机构应当由贵公司为其开发票,并代扣代缴营来税及附加。如果对方公司在当地没有设置机构和场所企业所得税也是需要代扣代缴的.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