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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投资设立子公司

2015-12-23 00:36:22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以本公司资产(固定资产、土地)账面价值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否视为资产销售缴纳税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不动产投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第191号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不动产换取股权发生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1995】第048号
一、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4)、土地使用权转让按0.5‰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2006】第162号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5)、投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46号
6)、会计核算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设备投资增值税视同销售。其增值税税率可比照销售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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