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赊销一笔化肥,合同约定货物发出后45天回款,当月不开专票,先按系统的销售收入正常缴纳增值税,走未开票收入。12月回款后,开具专票,在附表一中未开具票填写负数?调整与主表一致?
2.拿此笔赊销合同申请增值税专票时,税务机关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全部的回款证明,才能证明与合同一致,但合同上的3500吨,系统只销售了1200吨,货物对方已收到,收货确认为3500吨,其余预计下月回款,着急领专票,只有系统销售的1200吨的回款记录。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您的处理是正确的。
2.您的第二个问题请描述清楚,购买专用发票不需要提供合同的。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