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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发票税金

2015-12-28 16:01:5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厂租用的土地被拆迁,影响到我厂的正常生产,拆迁方要补偿一笔钱给我厂,其中包括了厂房(我厂自建)、机器搬迁、工人安置等费用,请问我厂要开发票吗?交营业税吗?据拆迁方说,他们并没有取得三旧改造批文和拆迁公告。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贵公司取得的拆迁款属于(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该补偿收入是不需要交纳营业税的,企业在搬迁5年后可能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取得的补偿不属于上述范围,视同于贵企业的土地及地上物被其他单位买断,这种情况属于土地及地上物的转让形为,应按贵公司取得的转让收入交纳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如有疑问我们可以再探讨.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对方公司如果要求贵公司按取得的全部收入开具发票那么企业就需要全额交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机器搬迁,人员安置这部分款可以不开发票,那么公司就可以将这部分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中核算,交企业所得税,不用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按不动产转让税目进行申报。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如有疑问我们可以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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