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一中型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了扩能,新征用了一块耕地,按国务院令[2006]483号: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耕地,先缴耕地占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13年2月取得土地,到2014年2月满一年,那我公司土地使用税是从2014年2月开始算还是从3月开始算?如果是非耕地是自批准征用或合同取得时间的次月开始算,但上述文件写的是“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我不太确定,请老师帮忙解释一下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请贵公司看一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时间,以此来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土地使用税应在缴纳耕地占用税期满时计算,中间不能留有征税真空期。税法对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衔接为:新征用的耕地,先缴耕地占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除此之外,没有更详细的规定,所以准确确定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利于确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起始时间,现在我们无法确定贵公司取得耕地时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确切时间,所以请贵公司根据法律条文推算一下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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