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单位间资金拆借,对方给我付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同样的利息,借款时间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我们如何计算利息,是按余额还是发生额缴纳营业税,税率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规定,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对其取得的全部资金占用费收入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的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但财税[2000]007号文件所明确的情况除外。
按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