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由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A企业构成,其中A注册1000万,自然人股东注册114.8万;我公司还投资注册B公司1000万,100%控股。现在想让A退出,让B公司控股我公司,我公司控股B公司,(注:A和B公司为同一法人)问一下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需要交哪些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这属于股权转让业务,A公司需要交纳所得税,免征营业税,双方需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中的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税率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