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职工食堂支出,只有部份在超市购买的调味品能取得发票,其他买蔬菜的无法取得发票,能不能凭证自制清单,所有经办人签字,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且无法分清每天有哪些人就餐了,哪些人没就餐,全部是公司承担费用,这个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税法对此没有详细规定,因为无法确定没人在食堂的消费额,个人认为可以自制清单,所有经办人签字,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列支,在企业所得税前按集体福利税前扣除,请再咨询一下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