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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问题

2016-04-20 17:00:03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个游乐园,可以归属到文化体育业吗?

经营收入有以下几项:1、票务收入;2、餐饮收入(园区内买盒饭烧烤等)3、商品收入(园区内卖旅游纪念品等)4、租金收入(园区内场地临时或者长期租给个体商家使用)我的问题是,营改增后,我们是属于混合销售吗?如何核定我们的税率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游乐园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率是6%。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涉及服务和货物。贵公司的此种情况不属于混合销售,而属于兼营,即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及出租,贵公司这种情况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分别适用的税率缴纳税款。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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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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