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15年有发生员工辞退福利,测算不用交个所税,所以没有作为工资申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是作为福利费纳税调增,还是可以作为工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公司辞退员工发生的费用属于管理费用,如果没有进行工资申报,企业发生的调增费用就直接计入其他调增项目吧。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您好:管理费用是包括支付辞退人员的费用支出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因此贵公司支付的辞退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需要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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