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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咨询

2016-05-08 23:51:19
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我单位是一家建材类企业,现阶段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为工业固体废弃物脱硫石膏、磷石膏,试问我单位能否按照财税【2009】166号文件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如果可以,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办理难度大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9〕166号
附件: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请查:
财税〔2009〕166号
附件: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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