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关于违约金涉税相关
2016-05-10 21:27:2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之前与客户签订一份业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履行到第4个月的时候因对方原因合同终止,我司诉之法院,法院判对方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我司违约金300万元,我司已收到此款项,已做营业外收入处理,并已交所得税,请问关于此笔违约金,是否还应交营业税或增值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这300万的违约金中包括部分服务费用和部分违约金,那么服务部分的收入应当计算交纳增值税,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全部是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即可。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如果企业是因为销售商品而取得的违约补偿金是属于价外收入的范围,应当并入当期营业额中计算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