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4月份开具一张35000元的营业税发票,未收款,挂应收账款且已经缴纳营业税,现在客户退回这一张发票将不再重开收款,请问我可以冲红吗?账务怎么处理?已交的营业税怎么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冲红,与确认时做相反的分录,已交的营业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回,具体程序请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十三)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