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为电力设备出口企业,出口的都是大型设备,设备出口后会存在对方安装、验收和质保期等环节,整个过程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从而应收账款的账期也会很长,对坏账损失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请问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来减短账期,达到减少坏账损失的效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从会计准则规定看:
如果设备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在安装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设备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设备实物的交付并不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不能确认收入。只有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才表明与设备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乙公司,同时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公司才能确认收入。
2、从税法规定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也就是说对包括包装调试的设备收入确认问题,会计和税务的处理原则是一样的,在实务工作中,对于必要的、复杂的安装调试,都是要求在安装调试后,验收 合格才确认收入,而对于简单的安装,则可以在发出商品时即确认收入。
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您们的设备需要验收合格才可以确认收入的实现,没有更好的办法减少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