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投资2.4亿元开发景区,与政府签订20年的承包经营权(已经营9年,累计亏损7000多万元),现政府要提前撤销经营权,经双方协商,政府给予我司2.1亿元的经济补偿,请问老师对政府给予的经济补偿涉及哪些税,政策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对政府给予的经济补偿应作为其他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缴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