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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补差如何开票?

2016-07-01 14:29:16
提出如下问题:
因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料定价结算周期较长,从原料进厂到正式结算之间可能有数月时间。针对此情况,公司采用预结算的方式,在正式结算前,先以双方拟定的一个合理价格进行产品预结算并开具发票。等正式的结算出来后,再根据正式结算与预结算的差额补开票。现就以下问题咨询:补差额部分应如何开票,能否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将差额部分单独反映出来,货物名称就叫“补差”,无数量、无单价,只有金额,这样开票合法吗?此类情况合理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比较严格,需要将数量金额等项目填齐才可以。贵公司如果在票面上无法真正体现商品的情况,可以在发票后面附上一张清单,清单上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需要在填写货物名称,可以在名称后面加个括号,括号内注明一下补差额。
专家回复
您好:建议将补差金额单独开一张发票,数量可以填写1,金额填补差额,在备注中注明一下是什么时间开具的哪张发票的补差价款,这样企业核算起来就比较清楚了,单价也不存在偏高问题。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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