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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雇佣个人劳务提供服务的开票及涉税问题

2016-08-30 14:26:5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设计单位,请问老师:营改增后,1、雇佣个人劳务提供服务时,劳务费一定要开具发票吗?2、如果开劳务发票中已经有随征4.8%个人所得税,我单位还用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3、如果不开劳务发票,列单支付我单位有什么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企业向劳动者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企业需要取得合规发票才能入帐,因此一般企业会要求个人提供发票。如果企业和个人协商好个人提供其他票据企业也可以认同的话也是可以的,例如餐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发票。2、如果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已代扣了个税那么劳务支付单位可以不代扣个税。3、列单支付就属于白条入帐,企业向劳务者支付的劳务费用不能做为费用支出凭证入帐,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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