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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销售佣金的相关税金

2016-09-12 14:48:2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去年支付境外销售佣金,税务只允许销售收入的5%可税前列支,并要代扣代缴营业税的,请问老师有相关文件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上述规定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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