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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境外劳务的涉税问题
2016-10-21 22:08:5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接受境外企业提供的软件设计服务,业务完全发生在境外,对方在国内没有常设机构,我公司需代扣代缴增值税吗?依据是什么?能否详细解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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