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是汽车改装厂,于12年收购的(原被收购单位名A,其母公司为B),收购时库存商品中还挂着40台车(实际上车子A已拖走,仅是账上挂着,收购时没有弄清楚),今年5月份我司处理库存车,将这40台车都开票给了B,因之前谈的是开票给B,B得付钱给我司,因B不肯付款,现情况是发票还留在我司,又即将过期,这样的情况下我司有什么税务风险,怎样处理最为妥当(发票总金额达700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所述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处理规定。实务中一般处理如下:
1.发票。如果是当月开的发票,直接在系统里作废;如果发票跨月,就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提出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2.税务风险:税务局可能要求贵公司缴税。
3.处理:和主管税务局沟通协商税务发票处置;和法律部门沟通是否要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和B公司的纠纷。
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您好!
不需再缴税。
谢谢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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