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由于我公司在以前年度房产入账时,入账金额与结算书中金额不一致,而且没有进行财务决算,现在发现差异后,能修改房产原值并按新的原值缴纳房产税吗?需要给税务机关提供什么手续吗?
2、零租金给军队租赁的房产免房产税吗?依据的政策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可以依据竣工结算报告调整房产原值。请书面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2、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
七、关于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