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尚未完工,预收房款在营改增前已开具不动产发票并申报缴纳营业税,现发生退房,应怎么开具红字发票?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42号公告,纳税人于营改增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发票后,营改增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用发票。
现在是营改增过渡期,对于开红字发票具体流程要求,建议和主管税务局具体沟通确认。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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