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的场所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非居民企业提供的劳务如果完全发生在境外,其劳务所得来源于境外,不涉及在中国的企业所得税。例如,境外A公司为境内某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咨询方式完全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完成,A公司不需要派人到中国境内,则A公司取得的咨询收入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理论原则上,理解正确。实务操作中,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咨询劳务如何认定是否完全属于发生在境外的劳务则与当地主管税务局的征管习惯有关。
建议就具体问题与当地主管税务局联系沟通确认。
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