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派驻人员个人所得税

2016-12-22 15:51:1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派驻去日本工作人员, 并由日本为其支付工资, 请问: 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是按中方人员计税? 还是按外方人员计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现在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扣除费用标准3500元

因此,派到国外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为3500+1300=4800元·


扣除费用按4800元扣除。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