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两位股东都是公司名义 股东增资和转股什么时候可以做会计处理呢 是收到增资款和签订转股协议还是做了工商变更之后呢 转股是公司转给私人 涉及到哪些税费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收到增资款,先在往来科目中核算,待工商变更登记后,再转实收资本。
2、股权转让账务处理
1)出让方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或: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2)公司:
(1)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交易.新股东接手后不得改变原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
(2)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3)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
3、股权转让:
1)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按0.5‰税率缴纳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
2)企业所得税与完成工商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