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在16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是至今未拿到证书,请问在16年预缴所得税时是按25%还是15%预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第四条的规定,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请贵公司参考以上处理,具体处理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