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分包出去的铆焊加工业务,收到的发票开具“加工费”,需注明加工明细吗;采购物资的发票如果“一批”“**品”的都需要有清单明细吗,如果加工费无需提供加工明细,依据是什么,感谢老师解答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加工费发票需要附入库单、产品检验收报告、加工合同、如果要求严格点最好附上收发情况表进行产品追踪控制。具体的依据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采购物资的发票如果“一批”“**品”的都需要有清单明细的,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以下简称《销货清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因需开具项目较多,而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的发票附单。随着防伪税控的广泛推广应用,《销货清单》的使用量已大幅减少,税务机关不再统一印制和发放《销货清单》,纳税人如需使用,可从税务局网站下载表式后自行印制或打印使用。
二、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总填开专用发票。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
三、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单位的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销售单位应至少保存《销货清单》一份,与专用发票记账联一并作为财务记账的原始凭证,以备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