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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项目所得弥补亏损

2017-05-20 11:11:25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免税项目所得能否弥补应税项目亏损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在“税收优惠填报口径”明确指出,“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是的该文件是已经作废,但是不征税收入是不能对已前年度进行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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