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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问题
2017-05-22 14:01:25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一块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增值部分进行了账务处理,如下:冲销摊销数1、借:管理费-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2、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现在应交所得税出现借方余额,但税务局是不会处理的,所以集团要求把所得税借方数处理掉,请问,是否可以由所得税借方数直接转入营业外支出?如果不可以,是为什么,又能怎样做分录把所得税借方数冲掉?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将此额进行调整,具体财务处理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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