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是农药制药企业,有一批包装材料和原材料现在生产已经用不上,现低价销售给废品收购企业,在销售该笔包装材料和原材料涉及到增值税怎么处理?购进该笔原材料和包装材料时我公司已经抵扣了进项税,现在低价转让该笔原材料和包装材料是否要做差价的进项税转出?购进和销售的成本差异部分财务处理是否是做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结转是否走其他业务支出,另外该笔业务会形成其他业务亏损,该亏损所得税前扣除需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企业有正当理由低价转让之前购入商品的,增值税按照企业对外的销售价格计算交纳,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企业发生的亏损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