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在网上看到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后直接对外出售是否免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出口初加工后的农产品,出口免增值税,是否免企业所得税?辛苦老师解答,请附相关的法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75)第一条的规定,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种植业类:粮食初加工(包括小麦、稻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和其他类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包括蔬菜、水果、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包括棉花、麻类和蚕茧初加工),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畜牧业类:畜禽类初加工(包括肉类、蛋类、奶类、皮类、毛类初加工和蜂产品初加工),饲料类初加工(包括植物类饲料、动物类饲料和添加剂类初加工),牧草类初加工。
渔业类:水生动物初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出口初加工后的农产品,是否免企业所得税请咨询当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