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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是否要交税

2017-06-12 15:32:0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收到客户订车的定金,后面客户不买车了,那么这笔定金归我司,我司入营业外收入,不需要开具发票,那是否要交税呢(申报的时候是否需要在未开具发票那里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取得的营业外收入需要并入当期应税所得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所以不需要在未开具发票那栏申报.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之前的回答有误,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货物单位收取违约金符合“价外费用”时,应同货物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上述收入做为其他业务收入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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