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上月有一部分职工内部退养,根据“国税发[1999]58号”,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人,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我公司本月发放一次性收入,但有一名职工正休产假,这6个月不发基本工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时,是否只需要用一次性的收入除以离退休的月份(80个月)减掉各项保险减掉费用扣除标准来确定税率呢?
我有两个疑问,1、这6个月内是不发基本工资的,但是一次性收入是80个月的,是不是按当月工资为0来确定,2、当月税前扣除的保险是否可以从一次性收入里扣除,来确定应税收入?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这名休产假的职工的个税要用一次性的收入除以离退休的月份(80个月)减掉各项保险减掉费用扣除标准来确定税率。
1、应按当月工资为0来确定。
2、当月税前扣除的社保可以从一次性收入里扣除,来确定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