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
我公司是生产销售设备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我公司在2010年购买一商品房,当时是作为不动产入账的,现要销售给个人,8/21日是已在地税按差价预缴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如下:
我公司与买家协商的销售含税价格是197万
问:1.现我公司应该如何开具发票给个人买家?
2.开票含税价格应该是多少?
3.税率是多少?
4.如何填开当月的纳税人申报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2、(1)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3、发票问题: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填写请参考:
国家税务总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